“老板,你这款农药的外包装是怎么一回事,与正常的外包装好像有点不一样……”近日,面对执法人员的质询,达川区管村镇九岭社区公路街一农药经营部陈姓老板神色慌张,前言不搭后语,根本无法自圆其说。
“在农药外包装上加贴标签,是我为扩大销量自己在广告公司设计制作的,标签用语也是自己为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而随意撰写的,刚贴好还未来得及销售,就被你们查获了。”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,店老板最终道出了加贴标签的用意何在。
该店店主的行为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28条第2款的规定,执法人员将加贴标签的产品就地查封,并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立案调查。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。
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提醒各位商家和广大农民朋友,擅自扩大产品使用范围,在外包装上加贴标签的行为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一种方式,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,仔细甄别,遇有上述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。同时告诫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,不得随意夸大宣传,误导消费者,牟取利益。